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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蓬莱海关出台26条措施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
    发布日期:2021-07-22 09:13 访问次数:

    为助力蓬莱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,蓬莱海关主动融入、担当作为,充分发挥海关法定职责作用,出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促进贸易便利化等26条措施。

    一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着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

    1.承接总署审批改革。根据海关总署和青岛海关行政审批改革部署安排,接稳接好改革措施,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,推进网上办理平台应用和标准化建设,“让数据多跑路,让企业少跑路”,继续保持“零超时”“零差评”。

    2.简化单证申报审签。持续推进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无纸化申报,对一般性进出口商品,进口环节免于提交合同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;出口环节免于提交合同、发票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,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。启用原产地证书虚拟审签中心,推广应用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和智能审核,通过虚拟审单平台和智能审签数据库,提升企业获得感。

    3.实行快速灵活查验。对于货物因易受温度、静电、粉尘等因素影响而有特殊运输要求或者国内急需的民生保障货物,依企业申请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采取预约查验、下厂查验、设备安装中检验等顺势监管方式,保障快速验放。对蓬莱辖区葡萄酒企业进口优质葡萄苗木,实施目的地查验,力争查放时间由30天压缩为3天。

    4.优化业务办理流程。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,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。持续优化大宗资源性商品检验流程,实施“先放后检”和“边装边检”等模式,加快商品放行速度。稳步推进“提前申报”“两步申报”“两段准入”等改革,放大政策叠加效应,推进口岸货物快速提离,实现海关监管模式与港口作业紧密衔接和深度融合。

    5.推行便捷通关模式。深入推进“抵港直装”和“船边直提”试点,为企业提供更多可选择的通关模式。试点出口提前申报至运抵期限,实行差别化延长政策,以更大的力度推进蓬莱口岸出口大宗散货“运抵直装”,提高物流效率和港口堆场使用效能。

    6.减轻企业迎检压力。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配合,联合制定核查方案、确定核查名单,推进核查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执法。按照风险导向区分管理类核查和风险类核查,引入网上核查、第三方采信等核查手段,实施分类核查,减少对企业干扰。

    7.用活企业认证政策。全面实施企业分类管理,落实差异化信用监管措施;持续推进AEO(高级认证)企业培育和认证管理,为每家AEO企业配备1名企业协调员,推动落实AEO认证企业22条便利化措施,使其切实享受减少稽核查频次、降低查验率、减免风险担保金等改革红利。6月底前,实施“两步申报”生产型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依申请免除税款担保。

    二、全方位服务,着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

    8.全力支持建设保税物流中心。在开展“建设蓬莱葡萄酒集散分中心”研究基础上,争取上级支持,积极助力蓬莱建设保税物流中心(B型),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。

    9.全力推动抢抓RCEP机遇。加强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统筹研究,指导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综合利用RCEP及各双边自贸协定的优惠政策,实现最大化享惠。鼓励和支持企业抢抓RCEP机遇,用好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和中欧班列新平台、新线路,开拓新市场、新业务。

    10.全力推进重点泊位开放。组建工作专班,靠前谋划、全程指导,全力推进京鲁船业2、4、5#泊位、大金重工3#泊位建设,力争年内全部实现正式开放。根据企业需求,积极争取海关总署、青岛海关支持,为辖区内业务急需企业办理临时开放。

    11.全力支持口岸业务拓展。充分利用海关通关便利化措施,从申报、检疫、查验等环节提供优质服务,支持口岸进口木材、水泥及熟料、出口风电塔筒、远洋自捕等业务开展,提高港口服务竞争力。大力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开展,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用好“直接出口”和“出口海外仓”等政策。积极推进盘活和圣马场项目,根据项目进展和需求,争取海关总署支持,加快蓬莱口岸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审批设立。

    12.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。立足海关职能,对区委确定的风电母港、物流产业园、木材产业园等重点建设项目,实行“一对一”精准服务,助推项目加快建设。支持烟台风电母港产业园建设,结合风电装备实际“量身定制”个性化、便利化服务措施,用好关税优惠政策,支持进口科研设备,促进风电设备研发中心、关键零部件应用研发中心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。

    13.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研究。坚持文以致用、文以辅政、政以文彰,充分发挥海关统计监测预警作用,围绕蓬莱葡萄酒、水产品、苹果、木材、风电、海洋重工等重点产业,从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等海关视角,开展前瞻性政策研究、外贸宏观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,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、分析报告,为各级领导科学研判、精准施策提供有效辅助参考。

    14. 强化技术贸易措施研究。设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小组,收集并每月发布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,帮助企业及时应对;对重点行业、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开展研究,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。支持辖区内水果、水产品出口市场扩大,实现出口目的地国家、出口货物货值双向增加。

    15.不断提升检测保障能力。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,对葡萄酒、苹果等蓬莱特色产品的检测项目进行扩项,不断增加检测项目,提升检测能力。优化人员配置,样品随做随检,不断缩短检测周期、提高检测效率,做到检得快、检得准、检得全;重视技术和人才储备,加强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建设,保障样品检测和培训能够满足应急事件处置的需要。

    16.持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。全力服务保障蓬莱民生需求,克服进口煤炭国家配额限制困难,积极争取上级支持,保障东海热电生活、生产、发电、供热所需进口煤炭及时通关。充分发挥海关法律专业人才优势,开展“送法进百企”行动,全面加强政策法规解读,开展法治培训和指导,提升企业守法经营、政策利用的能力和意识。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果,建立通关时效会商机制,与口岸部门分段分析通关时长变化,找出梗阻点,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,持续提升通关时效。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。落实企业反映问题“清零”机制,多渠道收集企业需求和困难,加强研究会商,及时解决反馈。

    三、多层面支持,着力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改革

    17.支持新旧动能转换。发挥海关监管区功能优势,围绕蓬莱木材、葡萄酒、造船重工等优势产业、重点企业,实施“精准指导”,助推木材产业园、京鲁船业等项目加快发展。围绕产业链“断供”“断链”风险清单,开通“快速通道”,助力产业链延伸、供应链贯通。支持烟台“千企技改”工程,支持关键技术、设备及零部件扩大进口,助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升级。

    18.支持科技人才改革。引导用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,对区政府确定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、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引进的科研人才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等申请设立实验室、研发平台,支持科研设备引进和免税科研设备合理利用。发挥海关统计功能,数据资源共享,支持科研项目;共享海关检测平台,开展科研项目合作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保护科研项目成果。

    19.支持要素配置优化。积极参与蓬长一体化进程,推动《蓬莱海关关于助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报告》相关内容落实。扎实做好蓬莱撤市划区后企业信息变更,防止因信息不统一,影响企业进出口业务开展。积极推动苹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以海关视角开展产业调研;充分利用海关技术人才优势,积极参与争创全国苹果质量标准中心工作。

    20.支持财税政策落地。立足蓬莱产业特点和优势,围绕葡萄酒产业、水产产业等重点产业,积极开展税政调研,纾解企业发展困难。年内抓好葡萄酒橡木桶第三次税政研究,力争实现橡木桶进口关税税率由12%下调至6%以下。推广多元化海关税收担保方式,扩大关税保证保险、自报自缴、汇总征税等政策覆盖面,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主动宣传减免税政策,破除企业的畏难情绪,支持企业在特殊时期用足减免税政策进行技术引进和装备改造。

    21.支持企业转型升级。大力实施“精准帮扶”行动,围绕全区确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“瞪羚”企业、“独角兽”企业以及“个转企”“小升规”企业,依企业申请提供出口注册登记培训等帮扶指导。积极开展“龙腾行动”,加强企业培塑,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。针对重点企业,年内组织举办企业注册、原产地证、关税政策、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培训班8个,培训企业240家次、400人次。

    四、立体化防护,着力保障经济生态文明安全

    22.严防口岸疫情。针对蓬莱口岸港区多而散的情况,投入60万元,增配1台移动检疫方舱,满足西部3个港区出入境人员排查采样需求,进一步提升安全防护水平。坚持“人物同防、人防为主”的原则,对高风险国家地区入境船舶和人员,扩大预警范围、延长追溯期,视风险采取锚地检疫、全船检测等措施,全面落实重点国家地区船舶100%登检、重点人员100%采样检测措施。检验检疫关口前移,实施锚地熏蒸检疫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及高风险货物、运输工具风险监测,监督实施预防性消毒,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。不断优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,开发、应用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,加强与边检、卫健等联防联控单位合作配合,信息共享、资源互助,织密疫情防控网。

    23.严守生态安全。密切跟踪境外重大动植物疫情流行动态,健全完善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完善应急指挥体系、防控体系和保障体系;强化源头管控,做好疫情监测和安全风险监控,严防非洲猪瘟、高致病性禽流感、等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,严防沙漠蝗、番茄褐色皱纹果病毒等外来物种入侵和动植物疫情跨境传播,维护地方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。

    24.严把质量安全。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加强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,持续推进进口食品“国门守护”行动。严把进口医疗器械、旧机电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敏感商品质量安全,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,切实保障对外贸易持续稳定。

    25.严打走私行为。深入开展“国门利剑2021”、“蓝天2021”专项行动、“齐鲁利剑2021”专项行动,锲而不舍、一以贯之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、洋垃圾、香烟走私,严厉打击成品油等重点涉税商品走私。强化关地协同、关警协同,深化打私综合治理,严肃走私违规案件查办,维护进出口监管秩序,营造文明和谐环境。

    26.严控生产风险。持续加强海关监管区生产安全管理,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排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持续做好辖区内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,严格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,保障辖区安全生产环境。持续密切关注国内国际市场联通,开通鲜活农副产品“绿色通道”,落实进出口商品便捷通关措施,确保急需商品“即到、即放、即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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